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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疾病分类作为我国疾病分类与代码的国家标准,自1987年在我国推广使用,目前已广泛应用在有关医疗工作的各个领域。2011年卫生部发布等级医院评审标准,要求医院对出院病案采用疾病分类ICD-10与手术操作分类ICD-9-CM-3进行分类;疾病分类编码人员有资格与技能要求。根据中国医院协会病案管理专业委员会对编码人员进行的编码技能水平考试的现状与评审标准的要求差距较大,截止到2012年6月底全国参加考试编码人员共3683人次,1571人考试合格仅占42.66%。这与各地发展、缺少ICD专业系统培训、过分依靠计算机软件进行编码有关。医院评审标准要求对病案信息管理和疾病分类编码人员要加强专业培训,各级医院要落实培训计划,提供技术支持,提升培训与教育质量。落实专业培训标准的要求,迫在眉睫的是制定培训计划,加大力度开展人员培训,提高编码人员专业素质和编码准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