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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自2010年启动以来,已有140个县(市、区)(东部65个、中部29个、西部46个)达到了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的考核要求,被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命名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覆盖了全国30个省/直辖市。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白建设以来,得到了各级政府多个部门以及广大群众的大力支持,对提高社会各界对慢性病防控的认识,促进慢性病综合防控的社会支持性环境建设与氛围形成,加快我国慢性病综合防控工作由点到面,逐步全面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国内外产生了积极、强烈的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