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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德同志长期担任中纪委书记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特殊工作经历,使其形成了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法律思想。朱德主张法制工作应当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有序推进;反对特权主义,依法约束党员;加强廉政建设,严惩贪污腐败;思想教育为主,法纪惩治为辅;加强团结,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等法律思想,有效地促进了新中国法制建设的发展,也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历史经验教训。全面研究朱德法律思想,对当代法制建设与法制改革将产生重要的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