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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刑法第218条的规定,所谓销售侵权复制品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刑法第217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而故意销售,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行为。由于刑法理论和实务界对于本罪的构成要件及其与非法经营罪的关系一直没有作出清晰、完整的界定,致使销售侵权复制品行为在实际处理中较多地被认定为非法经营罪,从而引发罪刑关系上的不少疑问。本文拟结合具体争议问题,着重从法理层面作些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