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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阐述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瓶颈障碍,长江中游城市群产业趋同度高且存在激烈竞争;城市群的基础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应切实把握长江中游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的重要原则。建议国务院成立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家发改委,负责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的总体指导和区域协调等工作,制定出台推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发展的指导意见、城市群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及产业、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专项规划。交通层面,建议尽快研究建设武汉一九江、九江—合肥、长沙一南昌等城际铁路和武汉—合肥高铁改造,在长沙、合肥、南昌、武汉四省会城市建设铁路大型互乘站,形成环状快速铁路网,构建四市互达2小时经济圈。推进湘江、赣江、汉江、洞庭湖、鄱阳湖、巢湖流域等航道整治,形成以武汉为枢纽港,长沙、合肥、南昌为内河航运中心的长江中游航运网络。建议将长沙、合肥、南昌、武汉列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开展环巢湖生态示范区规划编制,将环巢湖生态示范区建设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支持城市群实施流域、湖泊、湿地等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强化水、大气、土壤等污染防治,编制长江中下游水环境保护总体规划。鼓励和支持城市群探索闲置土地处置、耕地异地占补平衡等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新机制,探索有利于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的地方性价格、财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