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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地方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设的路径选择进行了探讨。地方金融稳定工作是一项具有系统性、社会性和综合性特点的工作,涉及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地方政府与有关部门发挥好协调作用。地方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设必须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以达到有效防范和化解区域金融风险、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之目的。地方金融稳定协调机制建设必须加快金融风险预警机制的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的建立、金融机构内控评价体系的建立、区域性社会信用环境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