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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法医学鉴定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法医鉴定前不了解案情,先入为主;尸体检验不规范;尸检后不认真分析草率结论。文中还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一)法医在尸体检验前要首先了解案情很有必要的,可以做到心中有数,案情有一定的了解后要汇同现场勘查人员详细进行现场勘查,重点勘查与尸体有关的工具、血迹分布、尸体的位置是否原始状态等,这对下一步的尸体检验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以便检验时抓住重点,有助于判断死因,分析研究案件性质;(二)规范尸体检验是尸体检验工作之关键;(三)反复勘验现场和尸体检验。综上所述,笔者认为从根本上解决目前法医鉴定问题上存在的这些问题。其唯一首效的办法,是尽快制定统一的法医鉴定规范。从立法角度予以制止上述混乱状态,把法医鉴定工作纳人法制运行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