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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甘肃河西地区方志修纂可分为顺治、康熙时的"因循期",雍正至道光时的"繁荣期",以及光绪、宣统时的"蜕变期"。清代河西方志具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在"繁荣期"相继修成的《重修肃州新志》《五凉全志》与《甘州府志》等府、州志,《敦煌县志》《玉门县志》等,都非常突出地体现了雍、乾时期平定准部、控制新疆的国家传略和文化取向,并在编纂动机、体例和内容上,都留下了鲜明的烙印;二是清代河西方志修纂中普遍重视水利灌溉及上下游地方争夺水资源的博弈,保留了相对丰富的水利文献,并且往往成为官府、地方等裁决"水案"的重要依据,因而志书编纂者的地方立场与客观公正之间的矛盾,往往影响着志书的可信程度及其在地方博弈中的作用。这些作为全局性与地方性的双重原则,都需要引起当今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