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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国标GB 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2005版)增加了“漏电火灾报警系统”,随后该系统也写进了GB 2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JGJ 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同时国标GB 13955-2005《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及GB 4287-2005《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也相继修编并实施。一系列的规范及标准说明了相关职能部门对遏制电气火灾的积极态度,并提出了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