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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历史的原因,欧亚大陆上存在两个适用范围各不相同的有关国际铁路货物联运的公约(或协定)。这种人为的分割对东西方的经济交往造成了许多不便。随着时代的变迁,已有必要融合这两个公约(或协定)并加以改进,制定新的统一的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公约(暂称《新公约》)。这将对事实上存在的“运杂费平衡线”产生巨大的影响。如果泛亚铁路等新线建成,设想中的《新公约》的适用范围还可能进一步扩大。作为改善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软”环境关键的一步,《新公约》是值得我国联合友好国家去共同争取达到的重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