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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政策规定,将缴费人群划分为三类: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定义为低收入人群;工资收入是上年度平均工资的60%~300%,定义为中等收入人群;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平均工资的300%,定义为高收入人群.然后主要采用2008年、2009年和2010年《中国城市(镇)生活与价格年鉴》及其他年鉴数据,利用一定的假设,分别计算出当年三类人群应缴养老保险费的金额,然后我们加总得到各类人群应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总金额,除以各类人群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数额,就可计算出实际有效征缴率,以反映出逃费的规模和水平.按照这一思路,我们计算出2007年、2008年和2009年实际有效征缴率为63.14%、67%和63%,这说明了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中逃费欠费情况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