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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农村群体性闹丧事件呈上升势头,且参与人数多,闹丧时间长,处理难度大,社会影响恶劣,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贵州瓮安"6.28"和湖北石首"6.17"这两起事件,都是由溺水身亡、高坠自杀的非正常死亡而引发闹丧,最终导致严重暴力事件,如何汲取教训?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农村群体性闹丧事件,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遏制很可能引发大的恶性群体性事件和新的治安危机,是当前公安工作面临的艰巨任务,也是农村治安防控的一项重要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