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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现行的《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和尚未公布使用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及2004年司法部制定但尚未公布使用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对体表创口和瘢痕的法医学鉴定均作了明确的规定,但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了一些对条款的理解和应用等方面的问题,结合新刑诉法的实施和可能的法医等鉴定人必须出庭支持公诉和参与质证的背景下,法医面对创口和瘢痕的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