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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对权力的怀疑和人性缺点的深刻认识,新闻监督作为一项基本诉求被启蒙思想家所提出,其核心内涵是新闻自由。新闻自由与法治有着内在的不可分割的联系,自由是二者的共同追求,而民主则是维系它们的纽带和桥梁。我国宪法并未明确规定新闻监督权,在规范性方面有着巨大的缺失,从而与其他因素相结合,共同造成了新闻监督实践的迷失。为此,需要在法治视野下,从立法建构和社会根基两方面,大力推进我国新闻监督事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