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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引入控制权风险补偿,修整了“控制权私有收益等价于控股股东利益侵占”的传统观点,并构建模型说明了控制权私有收益与控制权风险补偿之间的内在关系。结果表明,控制权私有收益不仅仅表现为控股股东利用其控制权地位对中小投资者实施的利益侵占,同时也反映了对控股股东因其控制权地位而承担额外风险的风险补偿;而且当考虑控制权风险补偿时,控制权私有收益与控股股东拥有的现金流权之间将不再是LLSV(2002)所描述的简单线性递减关系,而是呈现先降后升的U型关系。基于中国上市公司2002年至2006年度控制权交易样本的实证检验为其提供了经验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