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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记·乐记》曰:“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一倡(唱)而三欢,有遗音者矣。大餐之礼,尚玄酒而俎腥鱼,大羹不和,有遗味者矣。”本文论述了《乐记》编撰问题及其“遗音遗味”、《乐记》的“遗音遗味”说在秦汉时期的逻辑发展、《乐记》的“遗音遗味”说与汉代杨雄、王充的“淡味”论以及“遗音遗味”说进一步发展的内在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