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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安部下发的《公安部关于印发〈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公通字[2010]16号)三年规划要求,全国各级政府相继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及其他组织开展了以"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四个能力"建设工作。实践证明,只有打破以往消防机构开展消防工作唱"独角戏"的格局,摆正社会单位开展消防工作主责地位,才能进一步夯实社会防控火灾基础,健全社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真正实现防患于未然。现在笔者结合双流县实际,对社会单位如何加强消防工作"四个能力"建设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