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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新形势下,有法可依有了前提与基础,关键是如何做到有法必依和正确地实施法律。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公正司法的神圣职能,是保证法律实施效果的重要环节。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审判理念决定着审判工作的方向,决定着人民法院工作的成效。因此,要准确地应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人民法院工作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努力适应法律体系形成对人民法院坚持正确发展方向的新要求,首要的是要坚持和完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审判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