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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是人生的目的。不同的人具有不同的社会角色扮演,其需要不同,对幸福的理解也就不一样。教师是承担教育职责的人,教育活动就是教师的生存方式,教师的幸福只能在其中寻求。教育活动是一种智力实践,需要教育智慧,因而智慧是教师德性总体的一部分,具有它或运用它就会使得教师个体幸福。教师生命意义就蕴涵在这种智力实践的教育智慧运用之中。通常的教师的职业倦怠实际上源于教师的教育智慧的缺乏,这种智慧的缺乏使得教育活动成为一种仅靠加大教育劳动强度的“体力活”而没有愉悦感的累积,只有简单重复的机械感。智慧产生幸福,需要教师具备正确的幸福观,学会过优雅的生活;需要教师的职业良心并形成反思或探究教育的实践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