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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二十一世纪,在世界发达国家钢铁行业兼并整合;低调发展的同时,我国钢铁行业却是风景这边独好,迅猛发展.在国内新老钢铁企业抢时间抢进度新一轮的扩张建设的同时,难免有欠妥之处,以钢铁联合企业的能源利用和规划为例,2002年我国吨钢可比能耗为715Kg,而2000年国外主要产钢国家(英、日、法、德)平均吨钢可比能耗为642Kg,差距很大.据统计分析,国内外钢铁工业生产过程中可回收利用的余热余能量,一般占本企业总能源消耗量的15﹪,对钢铁联合企业而言,其能源费用一般占钢铁产品总成本的20﹪以上,日本新日铁余热余能回收率92﹪以上,耗能费用占产品成本的14﹪,宝钢的回收率为68﹪,耗能费占产品成本26.55﹪,我国大多数企业余热余能回收率低于50﹪,能源费占产品成本30﹪以上,所以能源利用和规划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企业的持续发展和竞争能力,只有给以高度的重视和科学合理的规划,才能适应钢铁企业各工序紧密性、连续性的生产特点.高炉煤气(BFG)同焦炉煤气(COG)、转炉煤气(LDG)都是钢铁企业的副产煤气.他们是钢铁企业最重要的二次能源.一般来说,每生产一吨粗钢,约需要2.3×10<7>KJ的能量,约能产生4.2×10<6>KJ的高炉煤气、4.2×10<6>KJ焦炉煤气及1.0×10<4>KJ的转炉煤气,副产煤气约占钢铁企业能源总收入的30~40﹪,并参与着钢铁企业的能源平衡,由此可见,副产煤气的利用好坏,对钢铁企业能源消耗有着极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