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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皇家园林初由尚膳监管理,后归属内务府,设奉宸苑,置兼管事务大臣、卿、郎中、员外郎、苑丞等职官分司其事.乾隆十六至五十四年,三山五园事务基本从奉宸苑剥离,自成体系直属内务府,由皇帝亲简大臣实行特殊管理.通过整理历任圆明园、三山、畅春园管理大臣任职情况,初步反映三山五园管园大臣的人事变迁.三山五园设官除具备内务府官制的普遍特点外,还具有以圆明园为重心、官制推广于热河行宫、适应"在园"理政需要等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