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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分属大陆法系和普通法系,祖国大陆与香港在海洋环境保护法制方面有很多不同。在香港回归祖国后,这些不同会引发一定的法律冲突,本文拟就这些法制上的不同进行比较研究,主要集中在海洋环境保护立法、海洋环境保护监管体制,海洋环境监测体制和标准等方面,目的在于为解决两地在海洋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冲突提供可行性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