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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分析我国当前区域规划实施的问题出发,指出政府的单一利益相关模式,以及行政体制的条块分割是制约区域规划有效实施的重要因素,因而区域规划实施需要合理分配相关利益各方的权责。文章通过借鉴了西方在区域规划实施中的成功经验,提出了对区域规划实施权责分配的三点建议,积极培育多元化的利益群体参与区域规划实施;区域规划实施必要时集权,可能时分权;以协议形式来调整区域规划实施的权责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