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民法典把婚姻家庭独立一编进行规范,并在第1053条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一条款是新增条款,是对可撤销婚姻的最新规定。然在司法实践中,该条款的适用还存在诸多问题,本文就这些问题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