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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介绍了某海洋博物馆工程的绿色建筑评价及相关设计,针对国内外及天津的标准提出博物馆建筑对于绿色建筑标准的适用性.首先,现有绿色建筑评价体系权重系数的确定大都采用特尔菲法。特尔菲法是请一批有经验的专家对如何确定各目标权重发表意见,然后用统计平均方法估算出各目标的权重值。评价体系权重系数的准确度,主要取决于专家的阅历经验以及知识的广度和深度,这就要求参加评价的专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因此,一般情况下,这种方法有时会很难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另外,除了特尔菲法外,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也逐渐应用到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中来。但这两种方法的信息来源是来自专家咨询,以致在评价结果中仍然存在主观因素的影响。其次,在利用现有的绿色建筑评价体系对建筑进行评价的时候,主要采取的是主观打分的方法,即工作人员根据建筑负责方提供的建筑设计参数和详情,结合绿色建筑实际的运行状况等,参照评价指标对绿色建筑进行打分。在评价实施的过程中,必然会存在评价者的主观影响,使绿色建筑的评价结果缺乏可靠性。由此可见,目前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权重系数的确定及评价过程均含有人为的主观性,这就直接影响了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度。因此,寻找一种能应用于绿色建筑评价,且使整个评价体系受主观因素的影响最低的评价方法,是一项值得研究的内容。虽然大多数评价体系都不同程度地从全生命周期角度提出了有关的评价指标和内容,但各个评价体系基本都只是从建筑的设计施工技术措施和管理办法方面设立了评价指标,也就是说只考虑技术的应用,很少从实际建筑的运行效果上进行评价。这导致在建筑领域过多地关注能体现建筑节能和环保的新技术,而忽视了这些技术在实际应用中的运行效果。如某些建筑的空调系统安装了水泵变频装置,但实际运行并没有启用,使得先进的技术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职能。由此可见,以后要更加注重将技术措施和运行效果结合,才能使绿色建筑评价体系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