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电安全事故民事赔偿问题的探讨

来源 :湖南省第十七届城市供用电研讨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unfeng_1986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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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来,供电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所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案件增多,这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民法律意识明显增强的表现,也是长期以来供电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薄弱,供电事故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的必然反映.供电安全事故无论对于受害者及责任者都是灾难性的,必须立足于避免和防范.因为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一旦发生供电安全事故以及由此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仅仅依靠行政手段来解决是远远不够的,必须依法处理.因此供电企业必须为预防供电事故及其引起的诉讼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本文内容包括: 一、加强供用电设施的巡查维护. 安全生产是从根本上杜绝供电事故民事赔偿案件的万全之策.供电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开展经常性安全用电宣传教育,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并做好行为记录,立档备查.提高供、用电设备完好水平,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制度,积极防范和化解安全风险,杜绝事故的发生. 二、营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以防范供电风险. 三、提高依法维护供电企业权益的能力. 四、明确供电安全责任. 五、分清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六、电力官司立案原则不规范. 七、利用保险企业分担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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