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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十三五":将VOCs纳入总量减排,提出量化减排指标《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扩大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的要求:《"十三五"规划纲要》:扩大污染物总量控制范围.在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全国排放总量下降10%以上VOCs总量控制的范围包含工业源、交通源、生活源、农业源四大部分.其中,工业源重点控制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印刷、未材加工、食品制造、电子信息等行业:交通源重点控制道路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源、油品储运销等;生活源重点控制干洗、建筑装饰、餐饮油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