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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征地补偿标准过低引发的土地权利所有者与征地有关部门之间的矛盾有愈演愈烈之势。为保障土地权利人在征地后福利水平不下降,提高土地补偿公平性,化解征地矛盾,促进农村社会安定和谐,探寻土地征收公平补偿的含义和依据,测算土地公平补偿标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深入研究征地制度理论、农地价值理论和亚当斯公平理论的基础上,本文首先客观分析现行征地补偿标准的实践,及其中存在的不公平问题。随后结合以上内容,剖析公平补偿的含义、原则、经济学原理、意义和范围,并梳理耕地价值构成理论。再次,在土地补偿年产值倍数法的基础上,建立耕地价值估算模型,通过文献调研法获取全国共78个区域的土地市场价值与非市场价值数据,利用无截距线性回归和分部回归估算模型参数值。最后结合湖北省荆州市、仙桃市、襄阳市、宜昌市、十堰市的征地实例进行实证分析验证模型的适用性。论文结构上,本文共分为七个部分:第一章为绪论,包括选题的背景、研究目的与意义,以及国内外研究综述、基本研究框架等内容。第二章主要诠释本文涉及的基本概念和相关理论,包含征地制度理论、农地价值理论和亚当斯公平理论,其中亚当斯公平理论是理论研究的关键性支撑。第三章为我国征地补偿标准实践的分析,包含我国征地补偿标准的发展演变历程、现行的征地补偿制度及现行制度中存在的不公平问题分析。第四章为征地公平补偿的原理研究,主要从理论层面讨论公平视角下的征地补偿应遵循的原则及范围。第五章为征地公平补偿标准测算模型构建,该部分基于耕地价值体系构建了公平补偿标准测算模型,并对参数进行初步估算。第六章为征地公平补偿标准测算的实证研究,将前一章推算的结果用于湖北省征地公平补偿标准测算。第七章为结论与建议,结合现行补偿标准的不公平问题和公平补偿标准测算结果,针对提高公平性的征地补偿标准提出建议。本文结论包括:公平视角下土地征收补偿的含义、原则、范围,并认为土地补偿应该在纵向(时间维度)和横向(空间维度)的比较中实现公平,具体表现为采取完全补偿的原则和不同地区统一补偿标准原则;经测算,耕地价值体系中的经济价值、社会价值和生态价值均可用包含统一年产值标准和还原利率的函数式表达,且补偿倍数可表示为N=1.7628/r,其中r表示还原利率;实证案例研究结果表明,湖北省五市的实际征地补偿标准从20倍至25倍不等,距离公平补偿标准中的42.48倍仍有距离,现行补偿为不完全补偿。根据以上研究结论提出了规范耕地价值体系与测算标准,完善耕地统一年产值相关资料的建议,以此丰富现有的土地补偿理论,为土地补偿标准制定提供新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