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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制度是市场经济国家进行公共支出管理的一种有效手段,是随着国家对政府采购行为的规范化管理而形成的。西方发达国家制定和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已有两百多年的历史。近几年,我国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财政支出体系,开始进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改革。 我国在推行过程中却存在一些现实的缺陷,而许多问题都与监督机制的缺乏和无效有关。本文将重点分析我国目前政府采购监管过程中暴露出的五个方面突出问题,即采购预算的编制和执行存在相当大的随意性;供应商队伍缺乏管理;采购专家评标制度尚未完善;采购资金支付制度存在漏洞;供应商缺乏有效的救济途径。 本文建立运用博弈理论,构建出政府采购监督的理论分析框架。之后,从政府采购监督体系的角度,提出我国完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的框架。在政府采购的领域内,构建出分工明确、职能明晰、权力制衡的我国政府采购监督体系的框架。政府采购强调的是制度建设。因此,本文进而在针锋相对地提出建立和完善包括:部门预算编制与审核制度;供应商资格审查与信用管理制度;政府采购技术专家评审制度;政府采购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购供应商救济制度在内的五项监督制度。从监督点的设置的角度看,这五项监督制度将形成我国政府采购流程的监督点的有效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