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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次人口普查我国人口总数达到12.65亿,其中农村人口8亿,占总人口比例63.78%,8亿农村人口的生育管理问题被誉为“天下第一难事”。农村计划生育管理的成败关系到我国计划生育管理总体目标的实现,关系到农村经济的腾飞,关系到农村人口素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等诸多关系国计民生的事情。农村计划生育管理研究的学者比较多,研究的角度涉及多个学科领域,有的从人口经济学的角度分析其重要性,有的从社会学的角度分析农民生育行为的社会性,有的研究村庄文化对人们生育行为的影响。同时一些计划生育实践工作者也从实践的角度出发对农村计划生育管理提出具体的一些措施,或是对已有的管理方法、手段、机制等提出补充和完善意见。但是都没有涉及农村计划生育管理应该以何种理论来进行指导,如何进行有效的管理,本文从善治的角度来研究农村计划生育管理,尝试对农村计划生育管理的改革提出建议。20世纪70年代以来我国计划生育管理主要依靠政府的强制力来控制人口出生率,在控制人口数量上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过分依靠政府强制力量,也造成了不少消极的影响,例如:干群关系紧张、法制观念的缺失、人们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等。人们的生育观念也并未得到根本的改变,政府的管理是一种治标的办法,而且长期依赖政府强制力会导致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合法性的缺失,同时一些消极影响将继续扩大,计划生育管理也处于一种低效率的状态。农村计划生育陷入困境,放弃对政府强制力的依靠会导致出生率反弹,继续依靠政府强制力又会带来种种弊端,农村计划生育管理陷入了两难的困境。为了应对政府和市场的失灵,治理与善治理论在20世纪80年代兴起于西方,随后风行世界,它强调国家、社会、公民对公共事物合作管理,是政治国家与公民社会的一种新颖关系。治理理论可以指导我们改变我国农村计划生育管理中政府和农民的对立局面,通过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监督,公民合作等多种合作参与形式,让公民与政治国家在计划生育管理国策上产生共鸣,最终实现人口生育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最终目标。从治理和善治的角度来审视我国农村计划生育管理,农村计划生育管理大体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1970年代初至1990年代初的农村计划生育管理;(二)1990年代以后的农村计划生育管理。前一个阶段我国农村计划生育管理主要是依靠政府的强制力来实施计划生育管理,属于政府统治类型的计划生育管理模式,后一个阶段计划国家开始重视强制力带来的消极影响,开始探索新的管理方法,期间出现一些善治因素的萌芽,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1.农村计划生育管理逐步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2.农村计划生育多元治理的格局初步形成;3.导入市场竞争、利益导向机制;4.弱化强制,强化服务;5.目标任务的多元化。但是,1990年以来的农村计划生育管理离实现计划生育管理的善治还有相当距离,存在很多不足:(一)农村计划生育管理的合法性不足;(二)多元治理主体之间的互动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三)农村计划生育管理的有效性有待提高。根据农村计划生育管理存在的不足,本文尝试从三个方面阐述如何对农村计划生育管理进行完善:(一)建立健全综合管理机制,提升计划生育国策的“合法性”;(二)引导公民参与,培育社会组织,完善多方合作共治机制;(三)引入市场机制,提高计划生育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