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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解决“三农”问题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在当前新形势下,完成这一历史重任,必须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这是立足我国国情和农村实际作出的现实选择,是建设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虽然理论界对农业产业化概念的理解各有不同,但无论从何种角度来表述,都表明了一个共同的内核,即形成一体化的生产经营体系,这是农业产业化的实质和中心。农业产业化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当前一系列制约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的现实选择,是区别于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和组织形式的一种新机制。它包含以下几层含义:一是在生产组织形式上,按照农业经济再生产的规律,将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诸多环节通过利益纽带联结为一个完整的产业系统;二是在经营方式和经营内容上,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实行“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经营;三是在生产经营目的上,要在提高产业化组织整体经营利润的基础上,使农业的增值能力和比较效益得到提高,逐渐形成农业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良性循环机制,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财政增收的目标。本文在分析了国内外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形式、利益联结机制基础上,根据我国农业生产的最基本现实—“地少人多”,以及由于规模经济在我国劳动密集型农业产业中存在的“瓶颈” 原因,提出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践过程中,在当今强调柔性生产、积极响应市场需求、企业获取核心竞争力的环境下,我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应积极有效整合企业价值链,实行农业横向或纵向一体化,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实现农业生产的内部范围经济性;同时,由于多品种生产给单个企业带来更多的发展机会和收益,即形成的聚集效应,使企业获得外部的范围经济性。这是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重要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