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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始,我国对部分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并建立资本市场以来,我国证券市场得到了快速的发展,并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证券市场已经逐渐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资源的有效配置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同时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在一定程度上也得益于上市公司所做出了巨大贡献。在刚刚成立股票市场的时候,出于政治方面因素的考虑,我国人为地设计国有股和社会法人股暂时不上市流通,同时保持着国有股的绝对控股地位,最初这样的一个制度设计加之我国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监管的不到位,使得我国股票市场在发展中不断涌现出新问题。然而,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历史相对较短,与西方发达国家成熟市场相比表现出许多不相同的特性,很多问题函待解决。股利方面以前的文献较多的是关于现金股利的研究,而对股票股利的研究是比较少的。在仅有的关于股票股利的研究中,较多的集中在对股票股利市场反应的研究上。从2005年开始,我国开始股权分置改革,目的是改变非流通股与流通股“同股不同价,同股不同权”的情况。在大量非流通股实现全流通的过程中,非流通股与流通股的划分基本上已经不存在了,但国有股、社会法人股等却依然存在。而分别研究国有股、社会法人股与股票股利的关系是没有的,那么国有股、社会法人股与股票股利的关系是怎样的那?思考和解答此问题正是本文写作的初衷。本文在回顾国内外文献理论的基础上,选取我国股权分置改革以后,2007年至2010年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作为样本进行实证研究,考察了国有股、社会法人股对股票股利的偏好。研究发现,国有股比例与每股股票股利负相关,社会法人股比例与每股股票股利正相关;与地方政府控股的企业相比,由中央政府控股的企业其国有股比例与每股股票股利负相关的程度较高。最后,本文根据实证研究结果为我国上市公司制定规范的股利政策提出了一些相应的政策和建议,希望能对未来此方面的相关研究贡献一点自己应有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