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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低保制度”)已经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最原始和最重要的政策目标就在于克服贫困,保障城市弱势群体最基本的生存权利,是一种最低层级的“补缺型”社会保障制度。我国的低保制度是在我国市场化改革进程中产生的,它旨在通过政府无偿向城市低收入、弱保障的生活困难群体以及市场竞争中的失败者(如下岗职工等)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形式解决了其最基本的生存问题。低保制度通过最低的经济成本解决了大部分低收入者的生存问题,一定程度上减小了既得利益者和低收入人群间的贫富差距,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发挥了巨大的社会效益,可谓是最“廉价”但却最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安排。但是,低保制度在发挥巨大社会效益的同时,也产生了许多与其初衷相悖的负面效果,如“低保养懒汉”、“一保永逸”等诸多弊端。本文从实证研究和理论分析两个维度,对当前的低保制度发展状况进行了剖析,提出了本文的研究命题,即低保制度存在“供给不足”和“福利依赖”的双重矛盾。在此基础上,本文通过定性的个案访谈对低保制度中存在的三个重要问题进行了描述性分析,明确进一步的分析思路。在对上述命题分析的基础上,本文通过博弈论和系统动力学两种不同的政策模型,进一步分析了低保对象福利依赖的深层原因以及低保家庭资产状况的循环反馈。通过低保对象和政府之间双人博弈模型分析,能够更加清楚的显示低保对象的“福利依赖”策略选择的根本原因,以及政府能够采取哪些干预手段去改变博弈模型的纳什均衡。此外,通过低保家庭资产状况的系统动力学模型分析,能够发现低保家庭资产状况中存在的循环反馈机制,从而为有效的政策干预提供方向。然后,本文将引入发展型社会政策这一新的政策理念,通过对发展型社会政策核心价值观和理论的分析,结合现行的低保制度,提出了以家庭资产积累和人力资本投入为核心的发展型低保救助制度,并据此重新构建低保制度的政策目标和政策设计的基本原则。更进一步的,本文提出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发展型低保救助制度的政策路径,主要包括四个方面。首先,完善低保制度的法律政策体系,加强低保制度的规范性建设;其次,实行统一的低保救助管理模式,加强低保救助工作队伍的专业性建设;第三,重视家庭资产积累和人力资本的投入,采取更具发展性、预防性的救助策略;最后,建立低保制度内在的激励机制,减少低保制度的福利依赖动机。本文最核心的创新之处就在于运用了多种理论模型对低保对象的行为动机和低保家庭的资产状况进行了解释和分析,在此基础上结合了发展型的社会政策视角,提出了解决低保制度“供给不足”和“福利依赖”双重矛盾的政策建议。通过构建发展型的低保救助制度,能够让低保制度从底线生存权利逐步向发展性权利过渡,使得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能够通过自己的积极就业使其个人和家庭脱离贫困,获得更高的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