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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海事机构是全国海事管理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内陆地区水上交通安全,保护水域清洁的主要执法力量。郑州市地方海事局在依法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职能的同时,还承担着辖区的港航管理、水上应急搜救和船舶检验的职责任务,是一个典型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职能设置决定管理模式。因此,郑州市地方海事局的管理模式相同又有别于其地方海事机构,具有复杂性和特殊性。在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的大背景下,郑州市地方海事局管理模式改革研究既是改进工作、提升管理的需要,也是国家改革形势和任务的要求。所以,文章将“郑州市地方海事局的管理模式改革”作为研究主题,以项目设计为研究方法,通过运用政府职能转变理论,对改革的任务要求和实践路径进行讨论研究。文章首先以郑州市地方海事局的调研数据为基础,结合工作实践积累,对郑州市地方海事局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和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结合“权力精简、权力优化和权力共享”的政府职能转变要求,研究郑州市地方海事局管理模式改革的任务,同时对郑州市地方海事局管理模式改革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然后对松原市、岳阳市和商丘市三个试点地区的海事机构改革情况梳理分析。以政府职能转变理论为指导,结合国家对行政性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和郑州市的具体情况,设计三个郑州市地方海事局管理模式改革方案。运用方案优缺点对比分析和调查问卷数据支持的方法进行方案择优。最后,根据政府职能转变的实现机制,为郑州市地方海事局管理模式改革实践提出“转变海事监督管理理念、规范职能和机构设置、创新市场参与和治理模式、完善综合监督考评机制”四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