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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国内,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规模及背景可分为“四大”和“非四大”两大类。“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有着悠久的历史,在国际上享有很高的声誉,公司的规模也比较大,财力雄厚。和“四大”比起来,“非四大”事务所的规模较小,声誉不高,而且资金实力也不够雄厚。这二者的审计质量一直备受关注,也备受争议。要从根本上解决独立审计质量问题,必须首先找到影响审计质量的有关因素并加以系统的分析,进而采取相应对策和措施,重塑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形象。
本文对有关审计质量的相关文献进行回顾发现,在如美国等的发达国家,大规模事务所与小规模事务所的审计质量确实存在差异。然而,这种差异的存在是建立在一系列严格的假定条件之上的,主要包括:充分竞争的审计市场;审计监管有效;审计风险足够大;信息渠道畅通,审计客户具有完全的信息。而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时间较短,并未形成规范化的审计市场体系,因此,我国的审计市场不符合这些差异存在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在我国目前的市场条件下,大规模事务所是否能代表着高审计质量还需要实证检验。
中国这种薄弱的总体法制环境和明显的地区法制差异并存的情况为我们检验会计师事务所规模、法制环境与审计质量的关系提供了契机。本文以中国的法制环境状况为背景,利用2007年的数据,以可操控应计利润代表实际审计质量,实证检验了事务所规模、法制环境与审计质量的关系。
本文对有关审计质量的相关文献进行回顾发现,在如美国等的发达国家,大规模事务所与小规模事务所的审计质量确实存在差异。然而,这种差异的存在是建立在一系列严格的假定条件之上的,主要包括:充分竞争的审计市场;审计监管有效;审计风险足够大;信息渠道畅通,审计客户具有完全的信息。而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时间较短,并未形成规范化的审计市场体系,因此,我国的审计市场不符合这些差异存在的前提条件。也就是说,在我国目前的市场条件下,大规模事务所是否能代表着高审计质量还需要实证检验。
中国这种薄弱的总体法制环境和明显的地区法制差异并存的情况为我们检验会计师事务所规模、法制环境与审计质量的关系提供了契机。本文以中国的法制环境状况为背景,利用2007年的数据,以可操控应计利润代表实际审计质量,实证检验了事务所规模、法制环境与审计质量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