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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1978年改革开放之后,市场经济日益发展,国企改制逐步推进,国外资本与民间资本大量涌入,民营经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比重与地位不断上升,由补充部分逐步转变为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近年来民营企业劳动关系领域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难题,例如拖欠薪资、超时加班、缺乏安全保护、劳资纠纷等,这些问题不仅需要采取个案处理的的解决方式,更需要从制度设计与体系构建的角度来着手。我国民营企业可以说是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民营企业劳动关系既区别于国有企业,也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对抗型劳动关系,可以说是一种根本利益一致前提下存在一定利益冲突并最终走向和谐共赢的过渡性劳动关系。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企业组织要着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强化劳动保障监察力度,做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持续构建企业组织内部的和谐劳动关系。”由此可知,党的十九大不仅对社会转型与体制改革时期内的企业组织劳动关系进行了经验总结,而且同时为民营企业构建制度化、规范化的劳动关系提供了理论指导。本文主要以民营企业劳动关系为研究对象,以马克思恩格斯以及中国共产党历届领导集体的劳动关系思想为指导,运用文献综述以及规范与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遵循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研究思路,针对我国民营企业劳动关系问题进行解读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大致如下:引言部分主要是简要归纳总结了该选题的研究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和方法、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第一章首先界定了民营企业、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的基本概念,然后对马克思恩格斯的劳动关系思想以及中国共产党的劳动关系思想进行了详细梳理和归纳。第二章首先归纳总结了当前我国民营企业劳动关系存在的主要问题,然后从四个方面(民营企业劳动者、民营企业经营者、工会方面、政府方面)详细分析了上述问题的具体原因。第三章主要是在马克思主义劳动关系理论思想的指导下,主要从四个方面(民营企业劳动者、民营企业经营者、工会方面、政府方面)详细阐述了个人建议与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