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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农村劳动力的进一步转移和土地的加速流转,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为代表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量涌现,成为推动农业农村发展的重要力量。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健康持续发展不仅关乎我国农业的发展方向,更关乎亿万农户的切身利益。种粮大户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的一员,因粮食的独特性,其健康持续发展尤为重要。种粮大户是以售粮收入为主要家庭收入来源的经营主体,粮价对其来说至关重要。从宏观层面来讲,粮食价格受到供给、政府干预和国际市场等因素的影响。从微观层面上来讲,在特定的市场行情下,最终销售价格的确定是农户与收购商讨价还价的结果。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确立,使得“一家三五亩,散落七八块”的经营特征在安徽特别明显,在这样的背景下,农户在销售粮食时常常处于被动地位,无法保障自身利益。随着土地规模化经营如火如荼的展开,种粮大户在粮食销售时是否仍和小农户一样处于被动地位?种粮大户的粮食销售价格受哪些因素影响?本文在研究已有国内外关于农产品价格文献的基础上,以价格理论和讨价还价理论为基础,提出理论假设,利用2014年安徽省403户种粮大户的生产经营数据,分析种粮大户的粮食销售特点,利用双边随机边界模型分析影响种粮大户粮食销售价格的因素,并进一步分析因素如何影响价格,最后提出政策建议研究结果表明:(1)仓库的安全存储时间、晒场情况、生产成本、土地租金、是否为本土化的经营者、社会资本等因素对种粮大户的粮食销售价格有显著地正向影响;销售渠道、播种面积、粮食品种、户主年龄对种粮大户的粮食销售价格亦有显著影响;而借款金额、是否参加合作社、市场距离、当地自然灾害的发生频率、受教育程度等因素对种粮大户的销售价格没有显著地影响。(2)种粮大户的粮食销售渠道过于单一,以个体商贩为主,在这种情况下,大部分种粮大户处于价值链的低端,面临着单一销售渠道带来的“敲竹杠”风险,在粮食销售时无法保障自身利益。只有少部分种粮大户能够把粮食卖给政府(国家粮食收储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或者由合作社统一收购。(3)种粮大户因用地指标问题,难以获得建设晒场和仓库等收储设施的建设用地,因而种粮大户普遍收储设施不完善。晒场、仓库等收储设施的缺乏,使得种粮大户在粮食收获之后会急于售粮,降低了种粮大户的议价能力,影响了其粮食销售价格。没有晒场的种粮大户粮食成交价格低于公正的基准价格1.2%,有晒场的种粮大户粮食成交价格仅低于公正的基准价格0.9%。根据已有的研究成果,本文提出通过完善我国的粮食流通市场,完善种粮大户收储设施,培育合格的农村金融需求主体,解决种粮大户售粮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