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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1999年以来所开展的退耕还林工程已进入其成果巩固的后续时期。在工程实施的10多年时间里,中央政府和各省(市)地方政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用来指导和执行退耕还林工程的建设。然而,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广大退耕区域自然环境差异巨大、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以中央政府主导下的退耕还林政策能否适应各区域的退耕还林建设的实际需要?退耕还林政策的绩效如何?退耕还林政策的绩效如何评价?退耕还林后续时期的政策体系如何完善和构建?以及后续政策构建的路径和实施的保障机制如何建立?这一系列问题还需要做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基于我国退耕还林工程的复杂性和各区域自然与社会经济的巨大差异性,本文选择三峡库区作为特定研究区域来深入探究上述问题。选择该区域作为特定的研究地区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从自然环境看,三峡库区位于我国长江流域中西部的结合部,地势主要以山地和沟谷为主,该区域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繁,同时,也是长江中下游和三峡工程的重要生态屏障保护区域,有着重要的生态地位;从社会经济发展来看,三峡库区人口密集,人地关系紧张、少数民族众多、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滞后,是我国西部连片贫困区之一。同时,该区域也是目前我国最大的非自愿性的工程移民地区,社会问题错综复杂,是一个典型的“老、少、穷、库、移”等多种特征于一体的区域,在广大的西部地区具有典型的代表性。因此,对三峡库区退耕还林政策问题的研究,不仅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而且可以揭示出我国现行退耕还林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解决的主要对策。立足于上述问题和研究目标的分析,在退耕还林政策的后续时期,试图将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定量研究与定性研究相结合,运用区域经济学、生态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和公共政策学等相关理论与原理与三峡库区退耕还林的实践相结合,从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个视角来进行分析探究。通过田野调查法、层次分析法、货币价值法和农户意愿评价等具体方法的运用,在对我国现行退耕还林政策体系分析梳理的基础上,对三峡库区退耕还林政策实施的绩效从农户意愿、生态效益、社会经济效益等方面进行了全面分析和评价。在此基础上,探究了我国现行退耕还林政策在制度设计和政策体系中所存在的缺陷与主要问题,提出了构建退耕还林后续政策体系的路径和主要内容,并进一步分析了退耕还林后续政策体系实施的保障机制,由此得出论文的研究结论和后续政策建议。本论文在内容结构上由九个部分组成。导论部分主要介绍研究背景与选题意义、国内外研究状况、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以及本文的主要内容及创新点;第一章的内容主要是分析退耕还林政策绩效评估与后续制度创新的理论基础;第二章主要是对我国退耕还林工程的现行政策体系与实践历程等几个方面进行回顾和梳理;第三章主要介绍了本文研究区域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概况以及案例区概况;第四章主要从农户意愿评价的角度,分析了三峡库区农户对退耕还林政策的意愿评价,分析退耕还林政策与农户意愿的矛盾和一致的地方以及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因素;第五章是对三峡库区的案例区——重庆市万州区的退耕还林政策的现实生态效益进行评估研究,在选择的模型基础上,运用实物价值化和货币价值法,对案例区退耕还林政策的生态效益进行了定量研究;第六章是对三峡库区的案例区——重庆市万州区的退耕还林政策的现实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评估研究,通过层次分析法,在评价层级和指标体系及其权重确立的基础上,运用无量纲的计算方法,分别从经济领域和社会领域得出了退耕还林政策的社会经济效益指数及其社会经济的综合效益;第七章是在对现行退耕还林政策理论体系梳理和对三峡库区政策效益评估的基础上,对我国现行退耕还林政策所存在问题进行深入探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后续退耕还林政策体系构建与完善后续退耕还林政策实施的保障机制研究;最后部分,在全文分析的基础上,得出整体研究结论与建议。在全文探究的基础上,本文得出了以下研究结论:首先,在三峡库区案例区——万州区选择的9个生态指标实物和货币价值计算的基础上,得出万州区退耕还林年总生态效益价值为1045.48万元,同时也得出该区域退耕还林政策9种生态指标效益的具体贡献,其中固碳释氧效益占总价值的44.22%,水土保持效益和水源涵养效益两者占总效益量的49.35%,说明实施退耕还林政策对增加三峡库区的森林覆盖率、减少水土流失等环境问题具有积极的抑制作用,符合我国实施退耕还林政策的主要目的。从深层次表明我国生态状况的变化与具体的生态制度和政策的设计紧密相关。其次,在社会经济效益方面,2000-2006年万州区退耕还林政策在社会经济方面的综合效益指数分别为:0.0458、0.1365、0.2059、0.2646、0.3695、0.4758、0.5678,呈现出随着时间推移不断增加的趋势。在选择的5个社会经济效益分领域,其作用和影响差别明显,其中退耕还林政策对社会结构和经济发展的作用最大,对社会进步的作用最小,其次为人口素质和生活质量。三峡库区退耕还林政策的社会经济效益结果说明:我国的退耕还林政策在提高其社会经济效益方面还存在诸多缺陷;单一的政府主导模式和依靠林业部门一家来实施很难实现预期目标;退耕还林政策必须与“三农”问题的解决紧密地结合起来,大力实行制度创新,才能实现预期目标。最后,从农户意愿评价的角度来看,三峡库区的大部分退耕农户因各种因素的影响对退耕还林政策的成效评价存在差异,退耕还林政策与农户的利益既有一致地方也有矛盾和冲突之处。农户意愿评价的结果说明:我国的退耕还林政策在调动退耕农户的积极性和维护其利益方面还有许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地方,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社会主体基础不稳定。整体而言,我国的退耕还林政策取得了比较明显的阶段性效益,但由于其现行政策体系在制度设计上的缺陷和执行层面的某些偏离,我国退耕还林政策成果的巩固还面临许多不确定因素。因此,如何克服现行退耕还林政策体系的制度缺陷和实现制度创新、建立一套具有系统性、科学性和前瞻性的政府主导下的激励相容的后续退耕还林政策体系,就成为巩固我国退耕还林政策成果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