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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的根本,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关系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民族的生存。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人类在利用土地创造物质财富和发展经济的同时,对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越来越受人们的关注,生态系统服务价值逐步成为研究热点,国内外许多专家、学者对其进行了研究并取得一定的成果。我国面临着协调用地需求、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的严峻挑战。因此,研究土地生态系统类型的变化特征及规律,测算土地生态系统服务价值,不仅可以为有效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提供科学依据,而且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区域生态与经济的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本文在GIS软件平台的支持下,通过分析曹妃甸区第四农场整治前后土地利用类型变化过程,基于生态服务价值理论,运用生态服务价值当量因子表,对第四农场土地整治前后土地生态服务价值量进行测算并分析了其变化情况。得出如下结论: (1)耕地和水域面积增加,耕地面积由整治前的3793.6 hm2增加至整治后的3910.6 hm2,水域面积由整治前的600.6hm2增加至整治后的613.8hm2;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面积减少,分别由整治前的734.7hm2、337.9hm2降低至整治后的666.9hm2、273.0hm2;林地和草地面积变化不大。 (2)土地整治前后第四农场各土地利用类型均有转出和转入。其中建设用地转出最多,转出面积为128.9hm2,其次为未利用地,转出面积为65.0 hm2,转出最少的为草地,转出面积2.8hm2;转入面积最大的土地类型是耕地,转入面积为169.1hm2,转入最少的地类为未利用地,转入面积为0 hm2。 (3)土地整治前后相比,第四农场生态服务价值总量增加了201.6万元,平均1hm2土地生态服务价值增加量为366.5元,水域生态服务价值增加最多为123.4万元,其次为耕地生态服务价值,增加量为73.0万元;而未利用地、草地、建设用地等生态服务价值减少,减少价值分别为2.5万元、0.8万元和2.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