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研究背景: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病防治法》和《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将放射诊疗相关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管划归到卫生部门。为加强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管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了《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放射诊疗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管理规定》和《放射卫生专家库管理办法》等放射卫生法规,与现行的《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卫生部令第46号)、《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55号)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等组合成了一套完整的放射卫生法律体系。该法律体系不仅规范了放射单位和放射卫生工作人员的行为,也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进行了明确。卫生技术服务人员是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供服务的核心要素。本研究从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供需双方出发,利用卫生服务需求法,通过分析上海市放射诊疗机构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需求,预测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需要的人力资源情况,探讨满足放射诊疗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需求时的放射卫生技术人力资源总体状况。研究目的:通过分析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需方(放射诊疗机构)和供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利用卫生服务需求法,探讨满足放射诊疗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需求时的放射卫生技术人力资源总体状况,为制定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发展规划提供政策依据。研究方法:1文献评阅通过文献检索,了解国内放射诊疗机构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分析有关放射卫生防护的相关管理规范;简述国内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运行机制,分析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2现有资料收集对卫生部公布的年度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年度国家放射卫生重点监督检查情况、上海市卫生局或上海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网站的信息和数据以及卫生行政部门发表的报告、总结等进行收集和分析。主要关注全国和上海市放射诊疗机构的人员、仪器设备及其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利用情况等信息。3现场调查选取具有代表性的9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问卷调查。重点关注其发展和管理现状、人力资源、仪器设备、技术采用的规范标准等。4定性访谈通过访谈卫生行政部门、放射诊疗机构管理人员、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部门负责人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领域的专家,定性分析本市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利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探讨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规划、利用和管理。研究结果:1.需方结果上海市放射诊疗机构的基数大(约1400家)、增长快(约90家/年);放射工作人员6400名,其中从事X射线影像诊断的工作人员5202人,从事介入放射学的工作人员625人,从事核医学的工作人员364人以及从事放射治疗的工作人员458人,平均增长速度约为1000人/年;放射诊疗设备约3700台更新换代变化明显。放射诊疗机构、放射卫生工作人员和放射诊疗设备三者的数量总体趋势不断增长,对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的需求无论在技术上还是质量上都将持续增加。2.供方结果上海市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共21家,其中甲级机构1家、乙级机构3家,其余17家机构具有放射卫生检测与评价资质。已调查的9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共有专业技术人员152人,性别均衡,高、中、初级职称比例为1:1.2:1.4,年龄以30~49岁为主,平均工龄14年以上;各种放射类测量设备共60件,平均每家6台,主要包括X、γ巡测仪,α、β表面污染监测仪,热释光剂量仪,智能化x-r辐射仪等;大多数机构仅能够提供检测和评价服务的一种或几种,服务内容有限,服务能力不足;部分机构提供服务时采用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相关标准、规范有些已更新,有些却仍沿用旧标准。3.人力资源需求结果依据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中规定放射诊疗机构必须开展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项目:放射诊疗场所有关项目、放射诊疗设备检测与评价和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采用卫生服务需求法预测放射卫生技术人员数量,满足本市放射诊疗机构放射卫生技术需求(表3.2)时,约需配备330名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人员。政策建议:1本市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总数原则上不再增加。2现有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在服务范围内提高服务能力。3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仪器设备应当满足申报项目检测工作的需要,其实验室符合《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