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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无照经营现象非常严重,按形成的原因分析,分为三类:前置审批原因、违法建筑原因和经营者本身原因,前两个原因主要是由政府管理政策造成的,政府负有很大责任。因此对待无照经营,不能简单采用取缔的方式,作为政府管理者应针对无照经营产生的原因,从观念上、管制政策上、许可审批上和管理方法上变革,切实处理好历史遗留的违法建筑,修改不符合实际的特区法规、规章,改革审批制度,创新登记方法和管理方式,最大程度减少无照经营,规范整个社会的生产经营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