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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不断取得进展,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转让市场充分发育。但是农村集体土地制度相对落后,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改革却一直徘徊不前,虽有不少地方制定法规来尝试改革,但是法律层面上集体建设土地流转范围小,无法满足当前农村的具体情况。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如何完善,直接关系到农民、农业、农村的稳定和繁荣,关系到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研究如何从法律的层面解决这个问题,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安徽省芜湖市是我国第一个集体建设土地流转的试点城市,其成功经验充分表明,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行的,并对我国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产生了非常积极的影响。本文是在查阅大量文献资料的基础上,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问题进行的一定的研究。文章主体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以“芜湖现场”为例来介绍了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基本情况,分析了我国农村集体建设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文章首先对“芜湖现场”做了基本介绍,然后对我国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了阐述,包括法律、法规、安徽省的相关管理规定以及外省的相关管理规定,接着从“芜湖现场”结合当前农村的实际情况说明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反思。第二部分经验启示中阐述了国有建设土地使用权制度和部分省市集体建设用地流转试点的启示。通过对我国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现状的分析,揭示了国有土地使用权流转的规律和可行性,然后通过“芜湖现场”及其他地方的实证分析,来揭示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指出了现行法律规定与流转实践之间的矛盾之处。最后从可能性和必要性两方面对现行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进行了分析,提出允许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第三部分对如何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进行了探索。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一些立法原则和一些立法构想,为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法律制度提供一些建议。本文试图通过对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研究,达到以下两个目的。一、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提供理论参考,集体建设用地是否应该进入市场流通,如果肯定这一点,摆出集体建设用地进入土地市场后可能出现的问题以及解决对策。二、为国家有关部门制订相关法律法规提供建议,促进其早日出台,以解决当前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无章无序的现实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