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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要“加强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尽快形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明确权责、合理保障和长久发展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1]。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保障体系,紧紧与人民群众不断发展的福利需求相呼应,并以改善和保障民生为宗旨。随着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社会保障机制和老年人需求之间避免不了出现矛盾,社会需求矛盾从物质文化需求转变为美好生活的需求,养老方面老年人已经不满足于基础物质生活的“刚性需求”,而是对其升级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尊严等精神感知“软性需求”的增加。这就要求老有所养的内涵应由单一的物质养老,扩展为物质养老与精神养老。物质养老和精神养老的关系在本质上是辩证统一相互依存的,物质养老为老年人精神养老的出现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不过,高层次的精神养老更能体现对老年人的人文关怀和人性肯定。可以说,老年人的精神需求能否得到尊重和满足,直接影响到老年人群体的生活满意度和幸福程度。因此,老年保障体系的建设一定要高度重视老年人精神养老这一急需解决的社会命题。目前,西安市老年人的物质生活基本充实,实现其物质需求的手段和方式既直接又多样,但反观西安市老年人日益增强的精神需求,却因为受认知导向偏颇、家庭结构变迁及精神养老服务缺位等因素的影响,使老年人的精神需求无法被有效关切。本文在研究西安市老年人精神养老问题的过程中,通过借鉴美、日老年人精神养老的相关经验,以人文关怀伦理思想为指导,以老年人精神需求为中心,以相关法律政策为依据,切合西安市实际,构建“政府主导、社区补位和家庭托底”上下联动的关怀机制,形成宏观政府规划、中观社区落实和微观家庭作为的三位一体格局,实现健全老年人精神保障的现实要求。这有利于西安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的和谐发展,最大限度地实现老年人福祉。人文关怀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重要价值维度,以人为本,通过改变现实生活状况,肯定人的尊严和人性价值,最终实现个体全面发展。因此,人文关怀对于精神养老的价值在于引导社会主动回应人口老龄化,重视老年人精神需求,关注老年人情感心理变化,建立健全老年人的关怀机制,从而促进老年人更加幸福更有尊严的生活,以及和谐社会建设。对老年人的精神关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必然要求、重要前提和必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