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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银行系统安全是网络银行持续、稳定、安全运营的前提,因此如何防范网络银行系统安全风险,实现网络银行系统安全就成为必须应对的难题。网络银行系统安全风险防范问题的实质是带有浓厚技术色彩和金融业特点的综合法律问题。这就使得运用法律手段防范网络银行系统安全风险成为必然。目前国内外网络银行系统安全风险的法律防范大体上可分为三部分:即防范一般系统安全风险的法律制度、关于网络银行系统安全保障技术的法律制度以及网络银行系统安全风险的监管制度。具体而言,一些重要的国际组织或区域性组织在协调和统一各国相关法律的基础上提出可供参考的原则、指南和示范性立法;其成员国或其他国家和地区则结合自身实际在相关立法中参考和借鉴相关的原则和公认有效做法。为了更好地运用法律手段防范网络银行系统安全风险,这就需要我们深刻领会和理解现有的网络银行系统安全风险法律防范的原则及其对防范网络银行系统安全风险的指导意义,并对国际上网络银行系统安全风险的法律防范的具体制度,运用比较分析、法律经济分析等研究方法,归纳总结出有关的公认有效做法。同时,将归纳出的国际经验与我国现行的网络银行系统安全风险的法律防范制度进行比较,既肯定其正面,如较之之前的进步,且较充分地借鉴了国际上先进的做法,又指出其仍存在的一些不足,如相关法律规制体系尚不健全,现有制度协调性不够;在具体制度设计中,过于强调技术中立,对消费者知情权、隐私权的保护存在缺位和不足;相关主体的责任划分还有待进一步细化等。因此,我们应立足我国实际,参考国际上的有效做法,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网络银行系统安全风险的法律防范制度。如,采取技术中立与技术特定相结合的立法模式;在各项制度中健全消费者个人数据和隐私权的保护机制;进一步明确网络银行系统安全风险的归属,给网络银行的所有参与者提供更为明晰的行为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