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网络团购服务业在我国仅仅历时3年,却经历了生根、成长、调整三个阶段。2010年系“网络团购落地生根年”,大量的资本入驻团购网站,团购网站如雨后春笋般蔓延到整个电子商务市场;2011年为洗牌整合期,资本的冷却、消费的理性,团购行业在“电商骗局论”和“团购速死论”氛围中走得异常艰辛;2012年网络团购再度浴火重生。短短三年见证了我国团购服务业的“内忧外患”。“内忧”是指团购服务业之间的不正当竞争;“外患”是指消费者对网络团购服务业的信任削弱。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原因是多方面的,然而,其中网络服务业法律监管的滞后性和不完善,不能不说是相当重要的原因之一。没有有效的法律规制,团购网站之间诸如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便失去了约束,团购市场的失序势成必然;没有有效的法律规制,团购网站利用资金、技术、信息等优势,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自然此起彼伏……各种乱象,成为制约我国团购服务业发展的严重掣肘。因此,建立和完善我国网络团购服务业法律监管机制,平衡团购网站、消费者、商家之间的力量,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为了更好地规范我国网络团购服务业的运作,构建符合中国国情、符合当前实践需要的网络团购服务业法律监管制度,促进网络团购服务业的发展,本文通过五个部分阐述自己的观点:第一部分导论。该部分对网络团购的研究现状和网络团购服务业法律监管制度研究的意义进行了概述,阐述了本文的研究对象、写作目的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网络团购服务业法律监管概述。首先介绍了网络团购的涵义、特征、分类;然后,阐释了网络团购服务业相关问题,界定了网络团购服务业法律主体地位,描述了网络团购中法律关系及网络团购服务业现状,为下文的进一步论述作理论铺垫;最后,该部分指出网络团购服务业法律监管概念、必要性、原则及范围,通过对网络团购服务业存在风险的揭示,提出了加紧规范网络团购服务业的紧迫性。同时,网络团购服务业自身具有的特殊性,给法律监管提出了一些特殊要求。第三部分,我国网络团购服务业现行法律监管制度的检讨。该部分中,笔者通过对我国网络团购服务业现行法律监管制度的介绍,从网络团购服务业流程上按序对我国网络团购服务业准入、经营、退出市场进行了法律检讨。第四部分,我国网络团购服务业市场法律监管制度的完善。该部分主要针对第三章所提出问题,提出了完善我国网络团购服务业准入、经营、退出市场法律制度的建议。主要从诚信认证机构的法律责任认定、《电子商务法》的完善、执法体系的完善、电子证据制度的确立等方面加以完善。第五部分结语。总结全文并对在完善的法律规范和引导下的网络服务市场前景进行展望,以期我国网络团购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