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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要重视乡风文明建设,重视文化建设对乡村振兴的推动作用。原本在乡村地区得以存续的优秀传统文化在时代变革和思想转变的冲击下,却显得日渐式微。在湖北大冶的乡村地区,唱“太公戏”一直都比较盛行。楚剧表演和乡村祭祀仪式、宗族文化的融合,使得“太公戏”成为了大冶乡村社会一类重要的文化仪典形式。论文聚焦大冶乡村地区的“太公戏”及其衍生的戏台文化,以人类学仪式的理论为理论基础,并结合社会学、传播学中既有的相关研究,采用实地考察法、访谈法、观察法等研究方法,探索乡村戏台文化的构成要素、戏台在乡村社会的功能、“太公戏”作为一种仪式的具体流程及其功能、“送夜台”仪式及其背后的宗族关系、戏台文化对乡民日常生活的影响、戏台文化与乡村社会变迁的关系等内容。通过对李氏海庄和竹林湾庄“太公戏”的考察与分析,论文得出了关于戏台文化的三点结论:第一,戏台在大冶乡村社会具有重要的功能,它首先是一种乡村公共空间,既创造出了开展乡村仪式庆典的仪式空间,也创造出了供人际传播的传播空间。戏台还是文化传播的“媒介”,传统戏曲文化和乡村礼俗文化通过戏台媒介而传播。戏台也是乡村社会整合的场域,它将所有村庄成员整合于统一的乡村礼俗和伦理、道德观念之下,消除了彼此的歧见,缓解了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紧张情绪,形成了一种“文化共同体”。第二,“太公戏”可以被视作是一种乡村祭祀仪式,也是宗族实力的公开展演;而它的分支仪式“接太公”和“送夜台”则是同姓宗族村庄之间联系的纽带。“太公戏”具备了仪式的四个基本特征,即程式化、表演性、象征性和重复性;而“太公戏”又是为了祭祀宗族先祖而举办,因此本研究将其视作为乡村祭祀仪式。第三,戏台文化是为维系传统乡村社会结构而存在。戏台文化传播了一套适用于乡村社会的伦理观和道德观——母慈子孝、夫妻和睦的伦理观念和为人和善、公正严明的道德观念,而传统的乡村社会是一种“小家庭→宗族村庄→同姓宗族→乡村社会”的金字塔结构,这种社会结构的维系离不开戏台文化所传播的伦理观和道德观,也离不开乡民们植入思想的宗族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