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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现阶段中,人地矛盾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农业可利用土地资源的锐减严重制约了我国现代农业的发展。新疆作为我国重要的农产品基地,其农村土地整治仍存在很多问题,关于土地整治中的很多理论、规范问题仍处于探索阶段,这就要求我们在借鉴国内外相关理论和经验的同时,需结合地区特点和土地权属特征,开展土地整治项目权属调整研究。本研究在系统总结国内外土地整治权属调整理论与方法的基础上,分析并探讨了现阶段我国土地整治权属调整现状和主要问题,利用因素分析法完善了新疆土地整治权属调整方案设计的参考因素,最后,通过实证研究,构建了新疆沙湾县金沟河镇南五宫村土地整治权属调整方案,总结了南五宫村土地整治权属调整结果并进行了土地权属调整后的效益评价。研究发现:(1)新疆农村土地整治权属调整仍然存在形式到位、落实缺位,调整方案可操作性差,公众参与机制不健全的问题;(2)新疆沙湾县金沟河镇南五宫村权属调整方案设计中,土地质量和水文因素是最主要的自然影响因素,合理的政策因素对权属调整影响结果较优,排灌设施的改善通过影响作物产量直接对权属调整产生影响;(3)项目实施前公众意愿调查结果表明,“支持”土地整治占比93.33%,在土地权属调整方面,“通过租赁分配给种田大户”、“个人以抓阄形式承包”和“分配给无地和新增农户”的支持比例分别为46.47%、35%和18.33%,且居民普遍认为权属调整对于“增加收入”和“改善环境”具有良好影响;(4)经过土地整治后,南五宫村新增耕地15.73 hm~2,新增耕地率为1.96%,在原有农户承包面积和时间不变的基础上,将新增耕地按21.18%、48.04%以及30.78%比例分别分配给无土地和新增农户、招标后的种田大户、抓阄获得土地的个人;(5)南五宫村土地整治项目权属调整结果农户满意度调查表明,其工程实施满意度、村集体满意度、日常生活便利度以及总体满意度中,非常满意占比分别为62.96%、64.81%、92.59%和68.52%,土地整治项目权属调整结果良好。(6)通过土地整治,灌溉保证率达到90%,项目区新增耕地可增加收益30.88万元,年净效益549.04万元,在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方面均具有较好的改良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