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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有两个主要功能:一是惩罚功能,即惩罚犯罪的未成年人;二是预防功能,即减少其他未成年人犯罪。对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进行保密是为了给他们一个恢复矫正的机会,但是这些记录若跟随他们进入成年,就会对他们今后的生活带来诸多不便和影响。即使犯罪行为得到相应处罚、监禁执行完毕,有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仍然会面对诸多的负面影响。为减轻犯罪记录给未成年人带来的负担,我国制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该封存制度是我国对未成年人提高法律保护的重要内容,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但该制度目前处于创设探索时期,还有待进一步完善。本文主要运用文献分析法,简要阐释了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封存制度的实践背景和目前情况,以完善我国的封存制度为目的,对进一步做好制度实践提出几点建议。本文第一章节简要分析了封存制度的两对基本概念。一是对犯罪记录进行界定,并与前科进行区分;二是对比区分了犯罪记录封存与前科消灭。旨在明确我国封存制度特点,及与其他国家的类似制度的区别。本文第二章节从四个角度对我国建立封存制度的必要性展开阐释。一是当今未成年人犯罪形势严峻,必须通过立法加强打击;二是建立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符合我国护性司法理念和宽严相济的形势政策;三是有利于帮助未成年人今后回归社会,促进未成年人心理发展;四是这一制度既保障社会安全与稳定,又惩罚了犯罪,保障了法律正义的实现。本文第三章节详细分析了我国封存制度的现状。首先解释了制度建立的背景;然后从启动模式、制度适用对象、封存内容、封存主体、封存效力等方面对该制度进行了分析;最后指出了目前制度的不足。本文第四章节在前述分析的基础上,着重对我国封存制度的完善提出五点建议,一是完善制度适用对象范围,二是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可共享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信息化网络平台,三是明确制度的启动程序和模式,四是加强配套体制、法规的建设和完善,五是建立健全封存监督机制,明确救济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