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共有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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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早期的物业纠纷多集中于房屋所有权争议及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如商品房产权纠纷、房屋面积缩水等。随着物业小区数量的增加和业主权利意识的增强,物业管理方面的纠纷不仅在数量上有上升趋势,而且矛盾冲突也有不断升级的迹象。人们除了关注房屋所有权的行使如居住、买卖、租赁等问题,还关心有关建筑物区分所有中的共有权的问题,如停车场收费权、停车位转让权、广告位出租权等权利的归属。业主关注的焦点不再仅限于建筑物区分所有中的专有权,进一步发展到与专有权共生的共有权。业主在实现共有权的过程中与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等主体之间存在的利益冲突是物业纠纷的核心问题。 业主共有权是业主权利的核心之一。近年来各种侵害业主共有权的物业管理争议主要是因为社会成员甚至业主本身对共有权界定认识不清、或是现实条件不足阻碍了业主共有权的取得与行使,导致业主无法实现共有权。 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民法通则》没有规定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明确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物权法(草案)》尚在制定中,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还未建立。现行的成文法对业主权利的规定只有《物业管理条例》第6条,内容仅限于物业管理中事务性的规定,缺乏可操作性,其根本原因在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制度的缺失。 本文的研究进路:以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为基础,将区分所有权中的共有权作为基点,厘清业主共有权的内涵和性质,分析共有权的取得和行使的条件。文章以实证分析和法律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运用现代产权理论得出结论,认为阻碍共有权的取得与行使的原因是共有权的“外部化”以及业主维权交易成本畸高。最后,以实现共有权的视角提出建议,探讨对业主权利的保护。 全文分为四章。第一章为“业主共有权的权源及理论基础”。本章从业主共有权的权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理论出发,分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构成以明确共有权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地位,进而分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中的共有权的法律特性区别于民法上的一般共有权,使共有权的取得和行使方式及条件有别于一般的物权。以权利的取得与行使的角度,为研究共有权的取得与行使提供理论基础并围绕业主共有权的实现展开论述。第二章为“共有权的延伸——专用使用权”。将专用使用权进行专章论述的原因有二:专用使用权在业主行使共有权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实践中大量的物业争议(如对屋顶、绿地、停车场等归属争议)与专用使用权有着密切联系。同时,在对专用使用权的分析中得出业主在取得和行使共有权过程中存在障碍的结论。第三章为“共有权的取得与行使”。针对共有权的取得与行使进行分析,运用现代产权理论中共有权的“外部性”理论以及交易成本理论总结阻碍共有权的取得与行使的因素。第四章为“业主共有权的保护研究”。提出对业主共有权的积极保护和消极保护以及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下实现业主共有权亟待解决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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