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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财产公开,重点不在于如何“反”腐,而在于如何“防”腐。“不想贪”靠道德约束,“不敢贪”靠法律震慑,而“不能贪”靠制度控制。财产的公开涉及到领导干部隐私问题,本文认为对领导干部隐私权的保障和限制并不是一个割裂的问题,领导干部享有的是“有限”隐私权。在党和国家领导体制及组织结构中,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处于宏观与微观相结合的重要枢纽部位。促进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财产公开,关系到党的方针政策能否有效贯彻实施,关系到能否顺利坚持科学发展、推动全面转型、促进富民强国的伟大实践,关系到能否顺利实现“中国梦”的宏伟目标。在我国,移动电话、短信系统、互联网和新型社会化媒体的持续迅猛发展,尤其是智能手机和移动互联网的迅速崛起,构成了庞大而迅捷的社会信息传播网络,形成了开放互动的网络公共空间。电子政务环境下深入推进我国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财产公开,沿着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是国家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保证。论文共分为七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介绍了本文的研究背景与意义,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分析,交代了本文的研究思路、方法及创新之处。第二部分是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阐释。概念界定方面涉及电子政务、与电子政务相关的概念、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领导干部财产公开、公民知情权和党政领导干部隐私权,理论方面本文主要运用的是电子治理理论。第三部分介绍我国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财产公开的现状,分为三个层面:一是我国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财产公开现状的总体概述;二是近年来我国部分试点地区领导干部财产公开的探索,三是对我国历年出台的与领导干部财产公开相关的政策进行分析并做出总结。第四部分对我国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财产公开现存问题、问题的成因进行剖析。第五部分主要是对境外领导干部财产公开的经验借鉴,包括美国、英国、法国等国家的经验及我国港澳台地区领导干部财产公开的启示。第六部分提出电子政务环境下促进我国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财产公开的对策建议。最后一部分是结论与展望。本文希望通过结合电子政务环境促进我国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财产公开顺利实施,最终能有效遏制腐败现象。